中共林甸县委组织部
宣讲时间:2019年04月03日 08:30 黑龙江大学 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招聘厅二
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我县计划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高中教师10人,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
二、引进条件
(一)高中教师
1.学历方面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一表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所学专业为师范类教学专业且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2.年龄方面
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毕业后一直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可放宽到30周岁(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生不限年龄。
3.专业方面
教学专业为生物、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心理健康,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学历方面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表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林甸户籍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且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2.年龄方面
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生不限年龄。
3.专业方面
以经济、管理、土建、财经、农林牧渔等类专业为主,特别优秀和急需紧缺的其他人才可适当放宽。
三、人才待遇及管理
1.相关待遇。
(1)引进人员到岗工作后落实事业编制。
(2)非林甸户籍的引进人员中,教师由所在学校提供住宿,其他人员提供人才公寓免费居住三年。
2.服务年限。
(1)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2)引进人员在林甸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考录县外、调转及离职等,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相关事宜请关注林甸县政府官网(http://www.lindian.gov.cn/)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