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毕业生进企业不再需要办转正定级手续

作者: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时间:2018-10-23 点击数:

本报讯(记者赵鹏)针对影响毕业生自由就业的人事档案问题,2011年5月24日北京市出台《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毕业生就业报到、流动、档案接转过程中的办事手续进行了大幅度简化。新政明确,北京生源毕业生除到事业单位就业外,不再统一要求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新政规定,离校后未就业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由家庭户籍所在区县政府所属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负责保管档案,毕业之日起到初次就业前免收档案管理费,同时提供就业援助服务。调整工作的不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见习期后也不再统一要求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离校后未就业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可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实现就业的,分别按照用人单位有关招录招用手续或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手续办理就业及档案接转。

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时选择在京外地区初次就业,《就业报到证》签署至京外地区,户口仍保留在北京市,需回到北京市企业就业,或需北京市提供就业援助服务的,可办理档案回京接转手续,并可在北京市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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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手续促毕业生就业

北京市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处长卢琳称,这次新政主要是解决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再就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

卢琳表示,见习期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制度,毕业生就业后要有一年见习期,结束后要写见习报告,填转正定级表,之后开始计算参加工作时间。而实行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后的就业环境和计划分配体制下的政策不同,见习和转正定级已无太大意义。

考虑到一些体制机制和政策已不太适合当今人员就业流动性大等现实情况,有关部门出台新政以解决和消除学生就业中遇到的部分障碍。

卢琳介绍,因大学生毕业后的“报到证”在核定学生身份、学历及上网查询其毕业地、毕业时间等毕业信息方面还有不少作用,因此有关部门尚未取消其作用,但其作用也在逐步弱化。

据了解,报到证和人事档案将关系到毕业生的户口迁移、档案托管、工作时间认定等诸多问题。由于历年都有不少毕业生忽略了这一问题,离校之后没有办理报到或档案转移手续。而毕业生参加工作的时间是以报到时间为准的,所以不办报到就会导致自己将来的工龄、职称、待遇等受到影响。

 

转正非事业单位无需办定级

【新政】

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除进入事业单位就业以外,不再统一要求填写《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不再统一要求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毕业生工作变动时,《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和转正定级手续不再作为人事档案接转的必备材料。

【解读】北京市人社局介绍,国家在上世纪60年代出台规定,要求大学生毕业后统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而在市场经济时代,大学生毕业后需通过市场自主择业,这利于大学生的就业。

在计划经济年代,大学毕业生属国家干部,所以就业后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以确定大学生就业后的身份,也就是确定其行政级别。现在,毕业生就业后如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仍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也就是确定其行政级别和工资级别。如果到企业工作,被聘用后受劳动法管理,就只涉及转正问题,而不再涉及定级问题。此外,毕业生后进入政府机关成为公务员,将受公务员法管理,也不需再统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了。加之现在劳动者就业后的流动性更强,一次转正定级也很难再决定一个劳动者终身的职业身份了。

为此,不再统一要求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已经很有必要。

另据介绍,根据现行规定,因一些事业单位职工进行职称评定时还须用到《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所以今后北京生源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就业,还需统一填写《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

据了解,相关事业单位主要是一些医疗、教育和科研等专业性较强的单位。

社保缴费年限与工龄一块算

【新政】

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为毕业生自主择业、自由流动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解读】劳动者在企业、社会团体就业后,即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其工作年限也就是“缴费年限”。而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其工作年限也就是“工龄”。

过去,由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在认定工龄时,除了社保缴费记录,还要同时参考办理就业报到、改派和转正定级等手续的时间。由于现在各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经济企业)用人机制灵活,没有及时办理就业报到、改派、转正定级的情况比较常见。

新政的主要意义在于,以后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工龄认定一律以社保缴费期限为准,不再受办理初次就业、改派等手续时间的制约,避免了因未及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影响工龄的情况。

跳槽档案手续缺失不需补办

【新政】

往届北京生源毕业生人事档案中就业或调整单位手续缺失的,不需补办手续,按照个人档案中记载的有关招录招用手续及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

【解读】北京市人社局称,目前从业者的流动性比较强,有些人几年就会跳槽几次。而根据过去规定,工作变动后档案转调时,每次都应该检查相关人员在《就业报到证》上签注就业或调整手续的工作。但频繁跳槽,很可能会造成一些表格的缺失或者遗失,使得一些人档案的正常流动受到影响。

新政规定今后相关人员就业后档案转调时,不再统一要求检查相关手续。也就是说,往届北京生源毕业生人事档案中就业或调整单位手续缺失的,不需再补办手续,按照个人档案中记载的有关招录招用手续及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这样方便了相关人员的就业流动。

此外,北京市人社局强调,新政对于往届北京生源毕业生和今后的毕业生们都适用。

不用办调整改派手续

【新政】

已在京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调整工作的,不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工作变动时,均按照人员调动程序办理档案接转手续。

【解读】根据规定,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持《就业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或家庭户籍所在地区县人社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报到,办理申报户口、接转档案等相关手续。

离校后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到后实现初次就业时,由家庭户籍所在区县人社部门在《就业报到证》上一次性签注就业手续。

北京市人社部门介绍,在计划经济年代,大学生毕业后统一分配,工作流动性小,政策要求已在京就业的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调整工作的,要在《就业报到证》上签注调整意见的手续。而此前出现过一些毕业生因遗失《就业报到证》等原因而无法办理有关手续的问题。而目前各行各业的人员流动性普遍较大,为了方便劳动者的流动就业,简化相关办事手续,有关部门考虑到相关因素调整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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