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7-17 点击数:

丹东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

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丹东市技师学院隶属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丹东地区唯一一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技师培训考核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根据学院发展需要,面向哈尔滨商业大学公开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哈尔滨商业大学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的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能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志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事业;

    3、2019年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应聘者须具有所学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三级(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

5、招聘岗位计划及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6、相关证件的取得时间截止2019年8月31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件的,不予聘用。

    二、招聘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丹东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附件2,以下简称《计划表》),可通过高校校园网站和招聘学校网站查询。应聘者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程序

    招聘报名采取应聘者个人自愿与所在院校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23日。

    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学校校园网站发布《丹东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2、应聘者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丹东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毕业生自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自荐表》),发送到所报单位指定邮箱。没有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资格审核。

    报名注意事项

    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2时,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网上审核。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填报的《自荐表》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向网上审核合格人员通知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

    4、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所需的材料(个人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打印的《自荐表》 (须本人诚信承诺签名);

    3)本人所在院校证明2019年8月可按期毕业的推荐信(院校盖章)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研究生还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附件2所要求的专业资格等级证书;

    5)反映本人学识水平、能力的获奖证书;

    6)以上各类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笔试考核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用人单位依据笔试成绩的综合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

    (四)面试考核

    1、确定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采用试讲形式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五)签订协议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小数点保留两位。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前。签定拟聘用意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复审

    1、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邮寄个人档案至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体检。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复审、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将拟聘用人选,在丹东市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后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公开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含试用期1年)。

    六、要求

    1、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须按公告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招聘笔试和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因体检、复审等因素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依次递增,岗位自然取消。

    4、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5、有工作单位的在校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6、在校期间受过严重处分及不能按期(2019年8月)毕业的在校生均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七、招聘时间、地点及报名邮箱地址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自荐表》(见附件1),发送到邮箱ddjsxyrsc@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7月23日

丹东市技师学院网址:www.ddjx.cn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151号     邮编:118000

    报名邮箱:ddjsxyrsc@163.com

    咨询电话: 0415-3192207   3192216

附件:

 1、《丹东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毕业生自荐表

 2、《丹东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丹东市技师学院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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