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作者: 时间:2018-10-24 点击数:

    陕西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有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在支持就业见习方面,鼓励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提升就业能力,并按规定享受见习补贴。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按规定给予见习单位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留用补贴。同时,鼓励各地将具有一定规模且能引导、示范和带动当地见习工作的单位认定为见习示范基地,并给予一次性奖励金。

  在支持创业创新方面,把建立市场主体建设+市场运营+政府支持+创业者的创业孵化模式作为创业服务市场化改革的突破口,在就业补助资金中设立创业孵化项目补贴,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为大学生等群体提供创业服务,并按孵化成功创业实体个数和带动就业人数进行核算,给予一定奖补资金;对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2年社会保险补贴的基础上,若创业失败再延续1年期限社会保险补贴。进一步减轻大学生创业负担,营造鼓励创业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设立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按规定提供个贷不超过10万元、联合贷款不超过50万元的无息贷款;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可享受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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