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2019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13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按照省委组织部等单位《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选调生通知》)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对象

1.选调岗位:注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高考生源地干事创业,具体选调岗位见附件1。

2.选调数量: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外高校共选调700名。全省各高校推荐总人数控制在2600名左右,我校推荐150名。

3.选调对象:2019年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其中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不列入此次选调范围。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对基层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5.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具体类别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认定);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

8.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9.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三、选调生工作程序

1.确定选调和推荐名额。根据各学院2019年本科生和研究生毕业生数量,并结合近三年选调生报名和录用情况,确定各学院选调生推荐名额,见《各学院选调生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5)。

2.报名和组织推荐。一是个人申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如实填写《黑龙江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正反两面打印,见附件3),考生在填报招录岗位时需填写到具体县(市、区)。二是初审把关。本着引导毕业生回家就业、回乡创业,扎根基层、锻炼成长的原则,在报名推荐环节要优先考虑报考生源地的学生。同时,注重推荐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农业、林业、畜牧、城镇建设、经济管理等方面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学生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根据推荐名额提出拟推荐人选初步名单。

3.学校党委复审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名单。学校党委汇总各学院的推荐情况,严格把关,经公示(时间为3天)无异议后,按照我校应推荐名额等额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名单,上报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并录入相关信息等工作。

4.二轮选报和打印准考证。3月25日,各地报名数量情况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进行公告。3月27日17:30前,各推荐人选可以自行登陆“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根据各地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并将修改选报信息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3月29日17:30前将修改后的本单位《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及推荐人选的《黑龙江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汇总表和推荐表各1份)报送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相应减少招录岗位,并将其列为面试备用人选的选报岗位。4月15日8:30至4月19日17:3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5.省委组织部对推荐的人选进行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对2019年7月31日前没有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选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1.按照《选调生通知》的有关精神,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学校的选调生工作。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重视选调生工作,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学生的通知动员工作,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学生。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也要按照要求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如实填报、提供真实信息和佐证材料,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对存在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审核把关不严等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学院,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下一年度推荐选调生资格。同时要采取有措施,务必确保本单位推荐的毕业生足额参加选调生笔试。

4.要加强诚信教育,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取消此次报考资格。考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此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五、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由于我省选调生招录笔试与全省2019年公务员招录考试统一进行,考生只能选报其一,两种考试不得兼报。为了便于考生能够做出合理选择,请按照选调生资格条件的要求,于3月15日10:00前上报推荐人选材料:

1.《黑龙江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附件3,正反两面打印,一式1份),纸质版和以学院+专业+姓名命名的电子版。

2.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文件命名为:学院+专业+姓名。

3.《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附件4,1份),纸质版和以基层党委、党总支命名的电子版。

4.成绩单一份(打印时间为近期),必须由教务处打印盖章,同时学院教学秘书和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

5.预毕业证明一份,必须注明预何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院教学秘书、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基层党组织章。

6.无违纪违规证明一份,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基层党组织章。

(以下提供的证明与选调资格条件要相符,并与《黑龙江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保持一致)

7.党员证明一份,必须注明何时成为预备党员,何时转为正式党员,信息要与《入党志愿书》、附件3、4一致(时间精确到日),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基层党组织章。

8.学生干部证明一份,必须注明担任学生干部的起止时间(时间到月),由相应聘任干部的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获奖证书复印件需要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章)。

10.参军入伍经历证明(相关证明复印件需要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章)

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二轮选报情况,于3月28日11:00前将修改后的《黑龙江省2018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附件3,1份)及修改后的《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附件4,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再次报送党委组织部。

以上证明材料数据要与附件3、4填写内容一致,无法提供证明的不要在推荐表内填写,纸质版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指定专人负责报送党委组织部401室王鑫华处,电子版发送至王鑫华oa,过期未报视为放弃。

六、其他事项

1.此次选调生笔试与全省2018年公务员招录考试统一进行,考生只能选报其一,两种考试不得兼报。

2.“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http://gongxuan.ljxfw.gov.cn)作为本次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唯一指定网站,将全程发布相关招录信息,请各参与选调人员随时关注该网站。如因本人原因错过网站相关信息,导致无法参与招录相关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本次选调生招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各参与选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黑龙江省2019年选调生招录计划安排

2.2019年省内高校选调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3.黑龙江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4.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

5.各学院选调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6.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7.关于我校开展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8.黑龙江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

                                                         哈尔滨商业大学选调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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